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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美国政府观念的形成

2007-06-07 15:30:00 来源:博览群书 刘 军  我有话说

美国政治思想家H.D.克罗利在1809年出版的著作《美国生活的希望:政府在实现国家目标中的作用》(H.D.克罗利:《美国生活的希望:政府在实现国家目标中的作用》,王军英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文中简称《美国生活的希望》,该书引文只注页码。)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因其对美国

传统的民主、自由、个人主义和国家权力等概念进行了新的解读,它标志着传统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向新自由主义的转向。更重要的是,该书通过其对美国最高政治决策的影响而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新自由主义不仅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思想武器,而且是三十年代新政、六十年代“伟大社会”的指导思想。可以说,新自由主义影响了二十世纪绝大多数时间里美国的政治实践。克罗利1869年出生于记者家庭,哈佛大学毕业,因发表《美国生活的希望》引起政界和社会注意,对老罗斯福和威尔逊两任总统均有影响。后来他还出版过《进步的民主》《新共和国》(1914)等著作,但均不及该书影响大。

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美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传统的农业民主观念受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挑战,农村政治和道德价值观念的衰败虽不可避免,但其引发的政治和社会危机却不能被置若罔闻。平民主义和进步主义运动就是这种社会危机在农村和城市中的表现。

霍夫施塔特说,“美国诞生在农村,然后走向城市,它起初的观念和政治价值以农村生活为模型”;“美国人在意识中同乡村生活有着根深蒂固的一系列观念和感情上的联系”;这种观念与爱国热情和共和理想相结合,成为美国的土地神话。这种神话可以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著作中找到注释。(霍夫施塔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俞敏洪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8页)美国的民主传统是在农场和小村镇里建立起来的,是典型的“草根民主”,美国早期人口中大多数都是自耕农或称小农场主。有足够的土地可供分配,使民主这个原本抽象的概念因在美国具体化而变得神圣了。早期美国人普遍轻视工商业,相信只有农业和从事自耕农是神圣的,杰斐逊就是这种土地神话的信奉者和传播者的典型。他认为自耕自立的农民是最有价值的公民,其他行业都是腐化社会、颠覆民主的行当。

杰斐逊的共和民主观受到汉密尔顿为代表的联邦主义的挑战,后者认为加强联邦政府权威、发展工商业是现代社会趋势。难以想象,美国建国后是否发展制造业曾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土地神话论认为,农业是惟一富有成果的产业,制造业生产不出与地租等值的东西。汉密尔顿驳斥这种观点是离奇和肤浅的,“这种见解的真实性,在哪一方面都没有为任何准确、详细的事实和计算所验证”;“它的意思无非是说:在土地的生产中,自然与人合作。所以二者联合劳动的效果肯定比人单独劳动的效果大”。(赵一凡编:《美国的历史文献》,蒲隆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9页)为了扶植工业发展,汉密尔顿还提出国家要实行保护性关税、奖励发明创造和发展交通运输等措施。

克罗利本人更认同汉密尔顿的观点,但他指出,在十九世纪的大多数时期,杰斐逊的共和民主观占了上风。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所有的土地都被占有了,边疆消失了,安全阀关闭了”。曾缔造了美国民主的西部和边疆精神,现在成了社会不满和动荡的一个根源。1890年平民运动就是这些农民在社会变化面前紧张、焦虑、愤怒和不满的表现。霍夫施塔特认为,“平民主义运动是美国第一次有实效的要求联邦政府对公共福利负责的现代政治运动;是对工业化造成的危害进行严厉批评的运动”。(霍夫施塔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俞敏洪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9页)

与此同时,似乎不幸被杰斐逊所言中,工商业的自由发展不仅造成严重的贫富分化,而且垄断托拉斯所形成的工业和金融寡头操纵地方政府、控制选举,对美国民众实行新的经济专制并严重威胁民主的社会基础。这是二十世纪初进步主义运动产生的社会背景。一般的个人和民间组织显然无法对付这些有组织的经济巨头,人民在经济上处于依赖地位必然削弱民主的社会基础。于是,一些知识分子和开明政治家通过报纸、书刊等媒体揭露各种腐败行经,呼吁政治和社会改革,克罗利就是其中的一员。他的改革纲领是“新国家主义”。克罗利深知,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的这一改革“药方”在美国人看来,不仅是猛药,甚至是毒药。对此,他以《美国生活的希望》一书作出了详细的论证和解释。

传统的美国式民主在大多数历史时期都是反国家主义的。美国人对政治和权力的怀疑和敌视的传统影响之大之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甚至至今也没有根本改变。亨廷顿认为,早期美国思想中实质上缺乏国家(the state)概念,国家意味着单一主权、中央集权、政府权威集于一身。这种概念从未被北美殖民者们所接受。1871年一个奥地利贵族访问美国后明言,“个人自由必须受制于国家所代表的全体人民的自由……若是赋予个人太多,就会赋予国家太少。我们在你们的国家所见的丑恶和陋习大都源于此。民意机构的控制力不够。你们缺少的就是全世界都承认的权威的控制”。20年之后,依然有人声称,“美国没有国家理论,也感到无须这种理论……国家不是别的,只是许多个人而已。政府不是别的,只是某些代表和官员而已”。十九世纪一本杂志里写道,“‘政府’这个词本身就潜伏着微妙的危险性。如果将其理解为一种集中的强化的权力,治理并指导着社会的各种利益,那么所有政府都是邪恶的,而且是邪恶之母”。(S.亨廷顿:《失衡的承诺》,周端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2页)

克罗利反对美国人僵化地照搬国父们的教导,主张根据新的社会发展重新解读美国的政治传统。他认为,美国人一直热爱自由和平等,但他们从来没有将这两者结合起来,让它们形成一种互利的关系。民主党人缺少对国家的信任,将国家化过程简单地误解为集权。而国家主义者则对民主保持着怀疑。他们一直没有从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最初的分歧中解脱出来。(第176页)“美国国家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永远是美国人只屈服于地方利益和私人利益”,“利己主义的传统和狭隘民主主义的传统是反国家主义政策的中坚力量”。(第228页)他要使美国人摆脱对有力政府的偏见:一个民族国家化从不意味着只是让他们的政府集权。然而,对美国人而言,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太难转变了。

克罗利提出的“新国家主义”观念,要求政府首先明确什么是国家或社会的整体利益,这意味着政府必须抛弃狭隘的地方、阶级或群体利益;然后通过各种计划和立法来实现“公平交易”与“合理分配财富”。新国家主义就是将联邦政府作为推动民主的工具,进行政治、社会和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改革。他认为,国家和民主之间的建设性关系的理念实际上等同于一个新的《独立宣言》,使美国人为一个长远的民主目标,而组织他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第229页)他说,“一个民主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对经济分配进行调节,就像是对政治权力分配进行调节一样”;“对政治权力问题适用的办法同样适用于经济权力问题”。(第167~168页)“美国生活希望的实现不仅需要最大限度的经济自由,而且还需要一定的制度约束;不仅要尽可能多地满足个人的需求,而且需要个人的服从,并具有忘我的无私精神”。(第21页)这种明确强调以联邦政府权力维护民主的经济基础,为社会的整体利益约束个人(主要是富人)自由的观念,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上是有里程碑意义的。

克罗利对新国家主义改革的希望并非出于对联邦权力的幻想,相反,他指出,“美国政治机构中的所有成员都曾经以某种方式屈服于特定的利益,并为之服务。在这方面,州政府和城市的行政部门所犯下的罪行要比中央政府多;但中央政府本身也是罪孽深重的”。“最需要国家化的美国国家机构就是中央政府”。(第225页)但他在该书中高度赞扬老罗斯福的改革政策,因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公平交易”即权利平等、没有特权。这主要是帮助自由经济中得不到公正待遇的弱势群体和个人。虽然权利平等不一定带来机会平等和财富的平等,但它却能禁止任何人将自己的成功或失败归因于社会法律制度。克罗利称老罗斯福“是第一个让美国人民意识到改革理念属于国家原则的政治领袖,也是第一个认识到如果不变成一个改革者就无法真正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治家”。(第141页)这说明,老罗斯福的政策对克罗利新国家主义观念的形成是有影响的。

此书刚一问世,老罗斯福就写信给作者,“我觉得你是理解……我在政治中所奋斗争取的那些东西的”。(李剑鸣:《伟大的历险:西奥多・罗斯福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87页。)1910年,老罗斯福直接以“新国家主义”为题发表竞选演说,并请克罗利起草演说稿。老罗斯福说,“假如一个人的财富代表他自己的能力和智慧,而使用时又能完全照顾到别人的福利,我们是不会有任何不平的。但是财富必须来得正当,并且很好地加以运用。即令财富的取得没有损害社会,那也是不够的。只有当财富的取得对社会有利,我们才能准许取得。我知道这意味着政府要实施一种政策,空前积极地干预我国的社会和经济情况,但是我认为我们必须面对这个事实:现在已经有必要这样加强政府的管理了。”他还说,“我们正面临着关于财产对人类福利的关系的新看法……有人错误地认为人权同利润相比都是次要的。现在这种人必须给那些维护人类福利的人们让路了。这些人正确地认为,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都要服从社会的全面权利,按公共福利的需要来规定使用到什么程度。”(D.L.杜蒙德:《现代美国:1896~1946》,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6~167,第171页)这些言论与克罗利书中的观点完全一样。

老罗斯福不止一次地谈到,他的政府观是汉密尔顿的,民主观是杰斐逊式的。新国家主义就是用扩大政府权力的方法去维护美国的民主。也就是说,他已摆脱了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两难处境,站在了两位巨人的肩膀之上。老罗斯福曾自我评价说,“我已得出结论,我自己很少独创性,我所做的就是试图从我认为属于某一领域专家的那些人那里获得看法,然后设法把这些看法付诸实行”。(李剑鸣:《伟大的历险:西奥多・罗斯福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85页)当时美国民族正处在历史发展的十字路口上,一边是工业专制,一边是国家社会主义,这两条道路对民主和自由都是毁灭性的。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而民主的政府,霍夫施塔特也认为,老罗斯福是懂得这种需要的第一位政治家。(霍夫施塔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俞敏洪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5页)

按照美国例外论的观点(关于美国例外论,可参见刘军:《美国例外论和工运史研究》,《世界历史》1999年第5期;《桑巴特命题的联想》,《北大史学》11期),美国既没有资产阶级革命,也没有无产阶级革命,美国的社会运动都是反对经济和政治领域内的垄断和特权,要求个人和群体的自由。美国历史也表明,只有在严重的国内危机和外部威胁的情况下,国家主义才能发展。二十世纪美国国家主义的发展得益于进步主义运动、新政、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六十年代黑人民权运动。这些事件程度不同地促进了国家权力的发展。当然,美国国家主义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位学者在二十世纪中期指出,“真正的美国人仍然用怀疑的眼光盯着政府,不管政府装扮成什么,他们都会对它保持着警觉和担忧。这种普遍的心态,已使美国人积习成性”。“只要做民意测验,抽象地问及美国人对于政府的态度,否定的回答占压倒性的多数”。(S.亨廷顿:《失衡的承诺》,周端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1页)当然,对国家主义发展的最大反动来自八十年代的里根政府。

克罗利虽然主张以政府权力推进民主,但他对新国家主义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乐观或把握。因为他已经意识到,美国生活的希望(或许诺,英文是Promise)即美国人曾盲目乐观憧憬的“上帝之城”和“希望之乡”不会自动实现,它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美国人自己如何去努力。如同美国的过去有许多值得自豪和感到羞愧之处,美国的未来也将充满着各种挑战。美国在二十世纪的发展历程似乎印证了克罗利的观点。今天,人们在二十一世纪初读《美国生活的希望》这本书,依然会感到亲切,因为克罗利对国家权力与民主关系的论述远没有过时。

(《美国生活的希望》,H.D.克罗利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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